茂矽曾于2010年4月1日起訴與LDK終止在2007年簽訂的合約。該合約背景為7年太陽能硅片合約。茂矽并依當時市場價格支付2400萬美元預付款。
依雙方約定,當太陽能硅片合約價與與現(xiàn)貨價差超過10%雙方可提重新議價,2008年下半LDK曾行使?jié)q價權利,而后價格反轉時,雙方未能達成新共識。
據合約,雙方若無法達成價格共識,2010年4月起該約自動終止,茂矽依約主張權利并向LDK追討損失與預付款至少4600萬美元。同時,LDK也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起主張,要求茂矽支付逾3800萬美元,而最終仲裁庭做成仲裁判斷,LDK公司仍應給付茂矽1224萬3451.30美元及利息。
據悉,此前LDK與茂矽,各為一勝、一敗訴訟,但依該仲裁判斷結果,LDK公司仍應給付公司1224萬3451.30美元及利息。









